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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sc)咨询

     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 在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该制度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的生产。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证食品。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 度包括3项具体制度。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这就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了企业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这项规定适合我国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能有效地把住产品出厂安全质量关。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 市场销售。这样做,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和监督,便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生产企业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
食品生产许可证(sc)咨询

服务流程


  • 1

    材料受理

    企业将申请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合同等)提交到河北国瑞,进行初步审核,补充完整后,提交到审核中心

  • 2

    技术咨询

    河北国瑞根据企业审核的范围,安排相应领域咨询师对企业进行一对一的咨询指导,按审核要求准备书面资料及现场设备设施布局等

  • 3

    现场评审

    在准备资料完善的情况下,申请审核中心安排现场评审

  • 4

    评审整改

    咨询师协助针对评审提出的不符合问题进行整改,提交整改报告

  • 5

    证书发出

    整改资料递交并经审核中心确认后,发放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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